2023年6月,甲企业对乙企业进行企业合并,且为同一控制下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,被合并乙企业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400万元,净资产的计税基础2000万元、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,截止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为4%,该业务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,则2023年合并企业可以弥补的被合并乙企业以前年度亏损的限额为( )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