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2024年9月16日2023年1月余某从兼职的律师事务所中分得业务收入40000元,办理这项业务花费的交通费和人工费分别是4000元和5000元。当地确定的办案费用扣除比例为25%,余某1月份的业务收入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( )元。
发布于2024年9月16日2024年9月16日2021年7月1日,赵某从任职的上市公司取得股票期权2万股。2023年11月1日,赵某行权购买股票2万股,行权价为4元/股,当日的股票收盘价为9元/股。赵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( )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