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锡矿开采企业(非小型微利企业)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2024年1月销售自采锡矿原矿100吨,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0万元。将自产锡矿原矿50吨移送加工选矿40吨,并于本月全部销售,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万元。本月从当地的乙锡矿开采企业购进锡矿原矿,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80万元,甲企业将此其与自采锡矿原矿混合,本月全部销售,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,当地锡矿原矿资源税税率为5%,选矿资源税税率为4.5%。甲企业本月应缴纳资源税( )万元。

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2023年1月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烟丝,甲企业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50万元,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,辅助材料0.9万元,本月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的烟丝,乙企业同类烟丝不含税销售价格90万元,乙企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。甲企业将委托收回烟丝的60%销售给丙卷烟厂,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,甲上述业务应申报缴纳消费税是( )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