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2024年9月14日甲企业2021年度计入成本、费用的实发合理的工资总额为500万元,拨缴工会经费12万元,发生职工福利费50万元、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。已知,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,工会经费、职工福利费支出、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扣除比例依次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%、14%和8%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,甲企业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( )。
发布于2024年9月14日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主要从事家具的制作和销售。2021年12月销售书柜取得含税收入67 800元,销售书柜的同时提供书柜的安装服务取得含税收入4 926.8元。已知书柜的增值税税率为13%,安装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9%。计算甲企业当月上述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,正确的是( 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