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2024年9月7日某企业进行一项技术研发,2022年12月31日研究阶段结束,此阶段共发生支出100万元,其中支付合作单位研究费60万元,分 配职工薪酬40万元,2023年1月1日进入开发阶段,在开发阶段共发生支出150万元,其中9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,2023年2月 10日研发活动结束,形成一项达到预定用途的非专利技术,不考虑其他因素,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初始入账价值为( )万
发布于2024年9月7日2022年12月1日,某企业“其他应收款”科目借方余额为10万元,12月份发生有关业务如下:销售商品并为客户代垫运费2万 元,收回为职工垫付的房租4万元,租入包装物支付押金1万元,不考虑其他因素,该企业2022年12月31日“其他应收款”科 目的借方余额为( )万元。
发布于2024年9月7日2022年5月25日,甲公司向乙公司赊销一批商品,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50000元,增值税税额为6500元,甲公 司另以银行存款为乙公司垫付运费200元,该批商品于当日发出并办妥委托收款手续,不考虑其他因素,甲公司销售该批商品 确认应收账款的金额为( )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