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。2022年2月21日,甲公司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乙上市公司股票50000股,支付价款300000元,另支 付相关交易费用500元,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0元,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管理和核 算。2022年6月20日,乙上市公司按每股0.3元宣告发放现金股利。2022年7月5日,甲公司收到该现金股利15000元并存入银 行,2022年12月31日,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350000元。不考虑其他因素,2022年甲公司因购买和持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确 认的投资收益总额为(  )元。

2022年12月31日,某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53000元,当月未达账项情况如下:29日,企业购买材料签发转账支票8000 元并登记入账,但对方尚未送存银行;30日,银行代企业支付水电费2000元,但企业尚未入账;31日,银行确认企业的存款利 息500元并入账,但企业尚未收到通知,不考虑其他因素,该企业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的“调节后的存款余额”项目 金额为(  )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