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 年 5 月,甲公司以公允价值 2200万元的股权和 200 万元的货币资金为对价,收购乙公司 60% 股权,收购日乙公司全部股权的计税基础为 3500 万元、公允价值为 4 000 万元。各方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,乙公司取得非股权支付部分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为(   )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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