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建筑公司与乙房地产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于2024年2月签订建筑施工合同,建筑工程费为8938万元(含税),甲公司将该项目部分业务分包给无关联的B建筑公司(一般纳税人)支付含税分包款7632万元,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。甲建筑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( )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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