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于2021年3月成立,2022年办理2021年汇算清缴的结果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,2023年4月办理并申报2022年汇算清缴的结果属于小型微利企业。该企业“六税两费”减免期间为( 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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