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。2023年3月将园区内办公楼(2022年接受投资转入)出租给在孵企业,取得租金收入20万元。另外为它提供其他服务,取得经纪代理服务收入8万元,餐饮服务收入6万元,打字复印服务收入5万元,上述收入均为含税金额。则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为( )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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